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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哈 尔 滨 市 香 坊 区 永 泰 城 对 面 恒 隆 华府 小 区 18 号 楼



常年招收全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及专业临终关怀的老人
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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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福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是经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民办养老机构,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打造“一切以老人为核心”的全新服务宗旨,把“老人的事儿,无小事儿”落实,尊重并保护好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为老年人提供一切生活服务等系列服务理念,营造一个舒适如家,健康和谐的公寓,让老年人开心愉悦的安度晚年的生活,福寿康真正做到让老年人幸福、长寿、健康。


特色介绍
Characteristic

1. 星级酒店式管理,超一流的设施为老人提供优雅.安全.卫生的居住环境 

2. 公寓内设有康复器材,娱乐设施,可以满足老人不同的需求.

3. 专业的护理团队、先进的设备24小时守护在老人的身边,可为老人提供日常看护,短期护理,术后康复,重病护 理以及临终关怀等各项服务.

4. 专业的膳食搭配,提供合理营养配餐,保证老人每天的营养饮食.

环境展示
Exhibition
膳食中心
Diet center
入住须知
Admission notice

一、入住须知

1、入本院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 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2、入住时必须如实介绍养员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入院前须全 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3、入院时必须体检,利于掌握养员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4、能遵守院归院纪,按时交付托 费者均可入院。签字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 担其相应的义务。

5、如愿者在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6、入院时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及100元 以上现金,特殊情况须向本院办公室登记保管,私自委托他人管理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7、在院内不准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等电器;不准在床上吸烟。

8、入住养员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9、凡入住本院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入院须知,并慎重签订入院合同

二、缴费须知

1、根据养员入住选择的房间、护理级别,按当日计算至月底,再按季度缴费,办理退院时,不足半个月 按半个月收费,超过半个月按全月收费。

2、首次入住养员,需缴纳首次入住管理服务费300元,生活用品院方提供,不可带出院外(水杯、衣物 及特殊用品自备),任何时间出院不退费。

3、入住养员必须体检,一次性缴纳体检费100元(肝功、血糖、心电图等),如有区级以上医院一个月 以内的体检证明和化验单,可带入本院存档,免交体检费用。

4、冬季取暖费必须一次性缴纳600元(当年11月~来年3月均120元/月),如中途退院,按整月退取暖 费,当月不退。

5、入住时须交应急备用金2000元,做为养员发病时应急启用。出院时按收据退款。  

6、每月25~30日缴纳下一季度费用,因监护人拖欠费用,本院视为自行解约,造成一切后果由签约人 (监护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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